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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门峡万极外国语高级中学等4所民办 学校(幼儿园)注销办学许可证的公告
三门峡市教育局
关于三门峡万极外国语高级中学等4所民办学校(幼儿园)
注销办学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经举办者申请,三门峡市教育局按照相关程序,同意三门峡万极外国语高级中学、三门峡东方剑桥中学、三门峡东方剑桥小学、三门峡召公岛幼儿园等 4所民办学校(幼儿园)注销办学许可证、终止办学,现公告如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以上学校(幼儿园)不再具有办学资质,办学许可证(正本、副本)和所有印鉴印章自动废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再以原注册机构名义从事任何办学活动,如有违反,将依法查处。
特此公告
三门峡市教育局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