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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教育局关于对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1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5-24 12:16 来源:三门峡市教育局

任苏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里面提到,近几年,我市中小学生外流现象严重,学生课外辅导给家庭和孩子增加了很大负担,为此建议,在我市应该设立教师优胜劣汰制度,奖励优秀教师,树立典范,加强师德及教师素质教育,学校管理层尽可能不安排任课,制定相关可行性措施,禁止在校教师课外学习机构授课,对于无责任心完不成基本教学任务的老师,建议退出教师岗位。

您提到的上述现象,涉及教师队伍建设的问题。

造成我市中小学学生外流的因素很多,其中最主要是因为河南学生数量庞大,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导致河南高考竞争激烈,使得部分学生家长将孩子转往教育发达地区去求学。就我市而言,党和政府对于教育工作非常重视,近几年教育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市教育局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采取了许多措施,这些措施主要包括:一是为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我市正在稳步推进中小学“县管校聘”改革,建立教师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性用人机制,以此激发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活力。二是依照师德表现和教学业绩等综合考评,积极开展 5 年一个周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考核不合格、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依照有关规定调整出教师岗位,不得从事一线教学工作。三是继续按照《中共三门峡市委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三发〔201925)文件精神,市教育局加强与人社局的沟通协调,联合向市政府提出申请,加大对优秀教师表彰奖励的力度,落实奖励教师的各项措施,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四是加强师德考核,强化教师法治和纪律教育,规范教师日常从教行为。对在校外辅导机构授课行为和其它师德失范行为的教师,将会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省有关规定给与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目前在我市,公办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授课的现象已基本得到遏制。今年春季开学至今,我们没有接到对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在校外学习机构授课的投诉、举报。

对于您提出的学校管理层尽可能不安排任课的建议,与当前国家、省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级领导任课及听课、评课的实施意见》要求不一致,以后我们将根据国家、省、市新的有关政策,予以调整。

努力提高三门峡市教育教学质量,让三门峡的学生在家门口接受优质教育是我们的共同的愿望。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希望您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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