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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 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指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8 17:09 来源:三门峡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工作,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订本工作指引。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建立“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查处结果及时公布”的抽查工作机制,转变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积极克服“任性”检查实行“阳光”文明执法。

二、工作任务

(一)执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度

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对照教育局权责清单,依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内容、抽查标准和要点、抽查方式、抽查比例、抽查频次、时间安排等,开展随机抽查工作。

(二)健全随机抽查方式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可以结合实际采取定向与不定向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定向检查根据教育机构日常工作表现和存在问题选取对象,不定向抽查通过抽签的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

2.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方式:可以采取科学编组、随机匹配的方式,从执法检查人员库中随机选派。

被抽取的行政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行政检查人员。每次行政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随机抽查的比例根据监管对象情况合理确定,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按规定实施随机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对于投诉举报较多或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检查对象,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四)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应当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及时完成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对检查对象评价以及处理意见和建议等事项,检查档案应当及时归档并妥善保管。检查报告和查处结果由单位通过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和政府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开,并按要求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

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三、业务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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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市教育局“双随机、一公开”具体工作指引

(一)市直中小学课程教材(含国家课程教材和地方课程教材)用书用情况教辅材料管理使用情况检查(本部门抽查)工作指引

1.检查内容

普通中小学校课程教材(含国家课程教材和地方课程教材)用书选用情况。普通中小学校教辅材料管理使用情况: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若学生自愿购买教辅材料,由学生和家长自行在市场购买,学校不得提供代购服务。

2.检查方法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随机问访。

3.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教育部令第11号)《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河南省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

(二)市直民办学校规范办学检查(本部门抽查)工作指引

1.检查内容

领导班子;依法办学;办学思想;校舍安全;办学条件;师资建设;招生宣传;财务管理;收费标准。

2.检查方法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随机问访。

3.检查依据

《民办教育促进法》

(三)落实每天一小时校内体育活动检查(本部门抽查)工作指引   

1.检查内容

活动时间;学校体育管理制度;教师队伍;场地建设;器材配置等。

2.检查方法

查阅文件档案材料、课表;听取汇报;访谈有关工作人员及体育教师;对学生进行问卷调查;观看大课间和课外体育活动等。

3.检查依据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四)对市直学校体育教学的联合检查(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指引

1.检查内容

对学校体育教学情况、体育场地、运动器材、设备等进行检查。

2.检查方法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随机问访。

3.检查依据

《学校体育管理条例》

(五)对市直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的联合检查(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指引

1.检查内容

制度管理;人员管理;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账簿、财务报告、会计核算等资料。

2.检查方法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随机问访。

3.检查依据

《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六)对市直学校消防安全的联合检查(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指引

1.检查内容

消防安全制度建设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设施设备建设及维护情况,应急防范措施等进行检查。

2.检查方法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随机问访。

3.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五、实地查情况记录表

时间

        分至      

检查事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执法检查人员


执法证号




检查情况记录:

处理意见


执法检查组组长:        检查对象(签字盖章):        

       

备注:处理意见包含1.未发现问题。2.发现问题已责令整改。3.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4.发现问题做出行政处罚决定。5发现问题做出行政强制决定。6.发现问题做出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六、抽查结果公示表

检查机关

被检查

主体

检查事项

检查

依据

检查时间

检查结果

1







2







3







4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