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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期 我市出台“教育减负八条”整治形式主义

发布时间:2024-06-03 17:01 来源:秘书组秘书科

崇实重效  靶向治理  

我市出台“教育减负八条”整治形式主义

 

近期,经市委主要领导同志审签,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整治形式主义切实为中小学师生减负若干措施》(简称“教育减负八条”),全力推进坚决整治教育领域形式主义,依法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切实为中小学师生减负增能,真正让中小学教师回归课堂、回归主业。

一是严格执行社会事务进校园前置审批制度。实行市县两级社会事务进校园前置审批制度,建立年度白名单并向社会公布。相关部门拟进校园事项,应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未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相关部门(含辖区街道、社区)不得直接通知属地中小学参加各类会议、活动

二是坚决杜绝部门强制摊派无关事务。除中央和省级规定需要落实的工作外,不得随意以创建工作为名组织教师上街执勤或做与其无关的工作,不得以“小手拉大手”为名要求中小学生带动家长开展活动,不得要求中小学师生参与商业性庆典、展览、招商、拆迁等活动。除上级明确要求外,教育部门一般不与相关部门联合组织中小学师生参与捐款捐献等慈善活动。

坚决治理过度留痕打卡等现象。不得组织中小学师生家长集体关注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媒介平台、点赞转发相关推文、下载相关软件程序,以及参与网络投票、拍照打卡、截图留痕。不得对中小学教师相关网络学习情况等进行排名,将有关积分与评优表先、晋级晋职等相挂钩。除国家明确规定外,不得对一些活动提出参与率、达标率等指标要求。不得要求中小学组织师生集中迎检、制作宣传展板、专题片等。从严治理中小学新媒体平台栏目过多(一般1—2个)、单条文字过长(一般500字左右)、照片繁多(一般不超过3幅)等问题,持续纠治内容泛化、形式冗杂等倾向。

四是科学安排宣传教育活动及值班值守工作除中央和省级规定要求外,市级层面拟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各类宣传教育活动,中小学课程已有类似内容,不重复安排。经审核未曾开展的,由教育部门归口统筹科学实施面向中小学及幼儿园的宣传活动应以正面宣传为主。除寒暑假外,不得统一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幼儿利用网络、手机开展宣教活动。不搞无实际意义的值班值守。节假日期间,无在校生的学校,实行领导带班、门卫24小时值班。无上级明确要求,不安排一线教师参与值班值守工作。

五是持续精简文件、会议和督查检查活动。严控发文数量,现行文件已作出明确安排或者规定的事项,不再重复发文;无明确规定的,研究制定务实管用的落实举措即可。市县两级教育部门当年发文数量在上年基础上持续压减。严控会议规模、频次,不随意提高会议规格,提倡合并开会、开视频会、开短会。严格执行年度督查检查计划,增强工作实效。

六是严格控制示范创建、评比表彰和选树推介活动未经市相关部门批准,不得在全市和系统内开展示范创建、评比表彰活动。市县两教育部门不再设立冠以“楷模”“最美”名称的宣传选树项目。坚持节俭办公,原则上不再颁发硬质材料荣誉牌匾、奖杯等全市教育系统不得参加新闻媒体、第三方机构等组织的有偿评选、包装推介等活动。

七是严格控制全市性中小学师生竞赛比赛活动。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关于规范中小学竞赛活动的相关规定,原则上(县)教育部门不与地方党委政府部门群团组织、企业、社会机构等联合举办全市(县)性中小学师生竞赛比赛活动。确需开展的,参照社会事务进校园审批程序办理

八是建立监测、举报、核查、通报、约谈、曝光等工作机制。持续将中小学教师减负纳入市委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按照市委督查部门统一部署安排,常态化开展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