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教育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一、执法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教育行政执法事项。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教师资格条例》、《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幼儿园管理条例》、《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教育部、地方相关教育管理规章。
三、承办机构
三门峡市教育局
四、办理基本流程
受理—审查—立案—取证—报告—告知—执行—结案
五、办理时限
根据诉求因素进行决定
六、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权利。
(二)途径: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申请进行听证、陈述申辩;向本级政府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复议;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七、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三门峡市教育局
信函投诉:三门峡市崤山路中段31号
八、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办公电话:0398-2816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