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实验高中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三门峡市实验高中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优化宿舍环境,建立良好的宿舍秩序,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宿舍安全管理制度总则
1、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也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阵地,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安全监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纪律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物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对学生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妥善处理各类安全事故,为学生学习、生活提供安全舒适的环境。
3、对学生安全管理要突出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思想,要坚持教育先行、预防为主、明确责任、管教结合、事实求是、妥善处置的原则,切实做好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4、对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充分发挥服务、管理、教育三条线的主体作用,同时充分调动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日常安全管理
1、凡在校住宿的学生必须爱护宿舍设施设备,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宿舍纪律。遵守定位住宿,对不按规定随意调床、搬迁、拆动生活用具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取消住宿资格。
2、建立宿舍长负责制。每学期开学初,各宿舍选出宿舍长一人,负责制订轮流值日制度,落实各种措施,定期汇报本宿舍情况并协助宿管员开展查寝、维持纪律等工作。
3、杜绝各种不文明举止,严禁吸烟、喝酒、赌博、打架、夜不归宿、看不良影响书刊、影音制品等。
4、不准私自带客进舍,更不得留客住宿(含本班走读同学),违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5、必须保持宿舍清洁卫生,各宿舍每天一人负责打扫房内及门前,严禁向楼下、窗外抛掷杂物;严禁污损墙壁及乱涂乱钉;严禁在厕所内丢杂物、硬纸进厕所、水管等。
6、房内整洁做到:叠被统一格式,鞋屐摆整齐,天花板地面保持干净,并注意保洁。
7、遵守作息制度(含节假日),按时回宿舍,保证休息时间,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讲话,不准在宿舍里串宿,情节严重通报批评。严格落实请假制度,外出学习、请长假等情况,需要班主任、家长共同签字,并上报政教处留档。
8、晚间如遇同学生病,本舍同学要互帮互爱,并及时报告宿管人员,病情较重者,由值班人员或老师陪同下迅速送往医院治疗。
9、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凡损坏公物,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不准私接用电器,违者,除没收外,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10、贵重物品尽量避免带入宿舍,现金随身带或存学校附近银行。
11、要自觉遵守学校防火安全措施,不准出现点蜡烛、蚊香、烧垃圾等极易引起火灾的情况出现。
12、如遇紧急危险,相关学生要在宿舍管理员指挥下有秩序地离场,保持道路畅通,不挤压、不堵道,并要迅速报告值班老师,值班老师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13、如遇突然停水、停电,学生要报告宿舍管理员,请求维修,不得出现拥挤、起哄等不利于安全的情况。
14、严禁出现爬门窗,扒护栏等危险动作。
15、不得在宿舍区打球、放音乐等,宿舍严禁敲打,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16、加强群防群治,发现有偷盗、勒索、抢劫行为要及时报告。
三、宿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执行消防安全规定,积极做好学生宿舍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学生的防火意识,对学生宿舍定期巡视检查,及时排查火灾隐患,处理险情,并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综治办定期组织防火演练。
2、严禁学生在宿舍内手机充电、点蜡烛、点蚊香、燃烧物品、燃放烟花爆竹等,不得在宿舍内吸烟,有违反者,视其情节给予退宿、警告及以上处分,造成火险、火灾损失的,还要承担相应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严禁学生在寝室内私拉乱接电线、使用电热设备和大功率用电设备,如电褥子、电炉、热水器、大功率音响等。有违反以上规定,除没收器具外,未造成损失的,给予退宿、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后果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肇事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监控设施、测温设备、电线线路、灯具、开关等用电设备设施的维修及故障处理均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禁止学生个人擅自处理,若需修缮,学生应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报修。擅自处理不当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者,除后果自负外,应承担相应的纪律、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5、严禁损坏楼道内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宿舍过道、紧急通道、楼梯口处不得堆放纸箱、书籍、衣物等阻碍通行的物品。违反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并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按《消防法》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6、一旦发生火险、火灾时,在保证自身安全前提下,应及时进行扑救,并立即进行报告,发生大面积火灾时,应遵循先救人后救物原则,及时扑救,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和值班人员要组织学生有序撤离,保持道路畅通,不挤压、不堵道、不跳楼,并要迅速报告有关领导。
四、宿舍防盗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门卫制度,男、女学生不得进入异性宿舍,外部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学生宿舍,学生外出须要请假,假期期间,未经班主任、宿舍管理部门同意,不得在宿舍留宿。
2、严禁学生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违反者,给予警告处分,因私自留宿外人造成宿舍被盗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3、寝室门窗、门锁损坏,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修。离开宿舍时应关好门窗,反锁好房门,贵重物品应自己妥善保管。寝室因门锁损坏、钥匙丢失、曾经被盗等因有失盗隐患存在时,应及时报告更换门锁。严禁学生转借、私配房门钥匙,因疏忽、过失、违规造成寝室财物被盗者,应追究责任人相应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管理好个人财物,加强自我防范意识,日常及周末假期期间,学生贵重物品要自己妥善保管,现金、银行卡、饭卡、手机等要随身携带。寝室内不宜存放大额现金,银行卡及存折密码不宜对任何人泄露,取钱时应提防他人偷窥密码。个人保管不当造成被盗损失的责任自负。
五、宿舍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1、宿舍管理员和学生班主任做为学生宿舍安全的直接负责人,负责安全检查工作。宿舍管理员必须每周进行两次安全检查工作,并将结果汇总到政教处,发现问题及时和综治办、总务科沟通。
2、学生不得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以及法律明令禁止私人藏有的枪械(包括汽枪)、弹药、管制刀具等带入学生宿舍。违反者,除收缴物品,送综治办依法处理外,视其情节态度,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3、禁止在学生宿舍内打麻将或以其它形式从事赌博活动,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4、宿舍内禁止从事邪教传播邪教的行为,严禁传播、复制、贩卖反动、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严禁酗酒、打架斗殴、起哄,禁止在楼内大声喧哗、吹拉弹唱、打球和进行其它妨碍他人正常休息的活动。
5、禁止在寝室内饲养各种宠物。
6、不准向窗外、走廊或楼道上乱倒污水,乱扔果皮等杂物;不准乱扔酒瓶、热水瓶等玻璃制品。因乱扔物品引起骚乱的给予退宿、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引起人身伤害的,除经济赔偿外,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任何人不得在学生宿舍内从事租赁、代售、直销等一切营利性活动。
8、宿舍门开关时间统一规定,学生应按时上课、按时归宿。宿管人员保证24小时在岗。
9、严禁学生从其它学生寝室翻墙、翻窗入室或出室,违者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的由学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10、严禁学生擅自触摸宿舍配电装置、监控装置、防疫设施,严禁学生擅自触摸、调试、破坏电表等用电设备,违者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因违规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一概由肇事者承担。
11、学生宿舍内若遇突发性治安事件,应及时将情况上报宿舍管理员和值班老师等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