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师工作室管理
三门峡市实验高中名师工作室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我校名师的管理,使名师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指导、辐射作用,学校根据《三门峡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章程》,成立了“裴戈地理名师工作室”、“高插军语文名师工作室”、“张赞森美术名师工作室”、“茹伟民数学名师工作室”,“柯绒侠历史名师工作室”“王海波体育名师工作室”六个名师工作室。名师工作室管理制度如下:
第一条 名师工作室目标与职责
工作室总体目标:打造一支既能指导引领,又能实践示范,并能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的科研型教师团队。 名师工作室的职责:
(一)教学引领:以教育教学为中心,通过课堂诊断、问题研究、专题讲座等活动,引领学员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提高教师课堂教学的驾驭能力。
(二)课题研究:对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难点或热点问题开展课题研究。
(三)辐射带动: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追求对外辐射,强调工作室以研讨会、报告会、公开教学、专题讲座等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
(四)资源共享:名师工作室要建立自己的特色网页、公众号,使之成为工作动态发布、成果辐射推广和资源生成整合的中心。通过互动交流,实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共享。
(五)教师培养:名师工作室帮助成员深入研究个人发展目标、途径,努力培养一批理论水平高、教学业务精、创新能力强的科研型骨干教师。
第二条 名师工作室人员组成
名师工作室由名师和骨干成员、一般成员组成,由学校教科室负责日常事务的管理,教务处具体组织各种活动的实践。
第三条 名师工作室人员职责与任务
名师的职责任务:
1.主持工作室日常工作,确定研究项目、制定工作计划和组织实施,规定双方职责、任务及评价办法等。
2.指导并参与工作室组织开展的各项研修活动,为工作室活动的开展提供理论和相关技术支撑;指导工作室成员围绕研究项目开展学习活动、撰写文章,及时总结和提炼。
3.积极为工作室成员提供研讨课例,推广先进经验和科研成果,传播新的教育理念。推荐工作室成员参加各级各类研讨活动;推荐工作室成员所撰写论文在各级各类刊物上发表,为提高工作室成员的研究水平、推广研究成果和扩大影响力提供有效的帮助。
第四条 名师工作室学员的考核评估
1.根据教育局对名师工作室的考核办法每学期对本校名师工作室及核心成员进行考核
2.定期对名师工作室进行培训、评价、督促。
第五条、经费使用制度
1、合理安排使用市教育局下拨的启动经费和项目经费,由学校根据经费使用范围和财务制度有关规定进行监督管理。
2、经费主要用于培训、课题研究、鉴定评价、外出学习、购买资料、成果奖励及推广等方面。
第六条、表彰奖励制度
1、工作室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工作室成员,三年评选一次优秀课题奖、最佳成果奖。
2、对发表在市级以上报刊的论文和获奖成果按有关规定奖励。
3、工作室成员未能通过年度考核即按教育局要求进行调整,成员申请退出工作室需事先提出并经领衔人报请教育局审批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