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外国语高级中学 规章制度及办事流程
三门峡市外国语高级中学
规章制度及办事流程
第一条 完善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管理和监督的作用;完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拓展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渠道;建立家长委员会制度,扩大家长对学校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进行民主监督。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和评议监督权。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监督校级党政正副职校长书记的权利。
教职工代表大会议事采用无记名方式。
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常设工作机构,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学校成立学生组织,制定学生组织章程和社团章程。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保障学生对学校发展特别是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益。
学校团委负责对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工作的指导和对学生干部的培训。
(三)建立家长委员会制度。家长委员会承担支持教育教学工作、参与和监督学校管理的相关职责,其成员由全体家长民主选举产生。学校成立年级、班级家长委员会,根据学校发展需要,设置多个职能分会。
第二条 健全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的制度体系。
(一)实行教职工聘任制。制定教职工岗位竞聘实施方案,教职工参加竞聘后提交校评审委员会研究,最后经校长办公会通过并在全校公示;由校长聘任;聘任时学校依事设岗,按岗定员,双向选择,优化组合。
(二)实行绩效工资制。制定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绩效工资与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和业绩贡献结合,依据绩效考核情况执行。
(三)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建立档案室,专人负责各类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各部门根据要求,及时向档案员提交部门档案。
(四)建立平安校园制度。依据《中小学岗位安全工作指南》,构建学校安全网格体系,定人、定岗、定责管理;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检查,组织安全演练,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
第三条 校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制定校务公开程序,落实公开的具体措施,保证教职工、学生、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如重点公开经费使用、培养目标与课程设置、教育教学质量、招生、基本建设招投标、收费等社会关注的信息;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实现过程和结果的公开透明,接受利益相关方的监督。
第四条 校内维权。学校依法健全校内纠纷解决机制,综合运用信访、调解、申诉等争议解决机制处理学校内部各种利益纠纷。
第五条 监督管理。学校依法接受上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审议、督导、评估等,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学校层面教育教学管理机制。校长负责管理全校教育教学工作。学校层面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在校长的领导下,由政教处、教务处负责实施。政教处负责学校层面的德育整体规划、设计、实施;教务处负责学校层面的课程体系建设,教学整体规划、设计、实施、抽查,课堂改革、教育形式的探索创新,教师培训培养。
年级层面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在校长(或主管副校长)的领导下由年级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各科室、各年级、教研组、备课组协同具体实施各项工作。
第七条 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年级主任负责本年级的德育、教学工作,统筹教师分工与管理、年级教育活动、学生管理工作等。
教研组长负责领导、组织教师进行集体教学研究。教研组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按学校安排参加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备课组长负责组织本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制定教学进度、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各部门主管为本部门科研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科研工作的落实、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