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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第二中学教育集团经一路校区(市三中)2025年七年级新生招生信息
三门峡市第二中学教育集团经一路校区(市三中)2025年七年级新生招生信息
为贯彻落实《三门峡市主城区 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三教文〔2025〕99 号精神,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营造“阳光招生”良好氛围,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2025年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坚持免试划片、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坚持以实际居住地为主、分批招生原则;坚持公办为主、统筹协调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诚信原则开展招生工作。
二、招生对象
已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
三、招生区域
东至东风路,西至上阳路,北至会兴镇会兴村,南至半台上区;东至横渠路,西至经一路,北至半台下区,南至涧河南岸区域。
四、报名时间
(一)网上预约登记时间:7月5日8:00-7月6日12:00;
(二)现场资格审核时间:7月7日8:30-7月10日18:00。
五、招生报名流程
(一)网上预约登记(手机线上登记)
手机下载“线上三门峡”APP,登录后,在首页点击【招生预约登记】,填写招生预约登记信息。
(二)现场资格审核流程(学校短信通知)
1.家长根据我校电话或短信通知的时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完成现场资格审核、证件审验、网上信息登记、完成教育入学“一件事”信息录入等流程。
2.要求每位报名新生只允许一名家长到学校,完成现场审核报名程序。
温馨提示:
1.网报时只能填报符合招生区域条件的一所学校,不符合区域条件登记预约的,在现场资格审核中将取消资格。
2.请家长务必在学校通知的时间内完成现场审核。
六、招生批次条件及所需材料
(一)第一批次招生条件(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即可)
1.监护人在学校区域内有产权房,并在产权房实际居住。(无户口限制)
2.有主城区户口,与监护人在主城区唯一居住地是其直系祖辈房产且同户籍同居住(儿童出生后户口无迁移记录)。
3.学校区域内符合《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华侨子女在豫接受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实施办法》《河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公安英模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华侨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等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
4.所需资料
(1)居住证明
①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没有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的应出具合法的购房合同、缴款收据等相关证明。
②无房证明:儿童、少年与监护人在主城区的唯一居住地是祖辈房产的出具有效的无房证明,同时应出具祖辈房产证明。
(2)户籍证明
户口本、身份证(监护人)。
(3)小学毕业相关证明
小学毕业证书和小学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册。
(4)照顾对象要提供相关部门开具的身份证明。
(5)两张2寸照片
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第二批次招生条件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主城区长期居住。
所需准备材料:
1.户籍证明
户口本、身份证(监护人)。
2.小学毕业相关证明
小学毕业证书和小学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册。
3.进城务工相关证明
① 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
② 监护人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务工合同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等就业证明;
③ 户口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出具的外出就读证明。
4.两张2寸照片
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根据学校空余学位数量进行资格审核。
(三)多孩同校招生条件
对于因新建学校和民办学校转公后划片区域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多孩不同校的家庭,在坚持划片招生入学的前提下,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二孩或三孩可享受直接入学政策,减轻学生上学和家长接送负担(但不支持跨学段择校、不支持中途转学,有此项需求的家长,可在招生工作期间向学校提出申请)。
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根据学校空余学位数量进行资格审核、确认。
七、相关说明
1.现场资格审核地点设置在校园一楼,每半天审核人数限制在80人左右。
2.7月7日—10日为现场资格审核时间,请按照学校短信通知的时间到校。
3.窗口审核结束后,学校将进行信息录入,监护人需在报名信息表上签字确认。
4.学生监护人弄虚作假伪造证件造成学生不能正常入学,由监护人负责。
5.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0398-2888105 1590398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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