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管理员制度
一、共同性责任目标
1.加强平安建设工作,认真落实教育综合安全工作各项要求,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
2.无特别重大或较大社会安全类事件和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无恶性、群体性事件。
3.无治安、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和群死群伤安全责任事故。
4.无教师殴打、虐待学生等师德师风事件。无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无因溺水导致学生死亡事件。
5.无因校车或接送学生车辆引发的交通事故。
6.落实“一岗双责”,牢记岗位安全职责,完成目标任务,确保岗位无安全事故发生。
7.加强信息报送,畅通信息渠道,落实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8.学校交办的临时性平安建设工作完成率达100%。
二、岗位责任目标
1.学校图书馆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图书馆安全。
2.图书馆开放期间,组织学生有序出入图书馆,做好安全门的标示和开启工作,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3.图书馆内不得存放易燃品和私人物品,严禁吸烟。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降湿、防蛀等安全工作。
4.加强电子阅览室的管理,注意网络安全,保证电子书籍的健康。
5.一旦发生意外事故,积极采取救护措施,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6.每天对图书室、电子阅览室进行安全检查,并作记录。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三、奖惩
1.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校园安全工作检查,对重点要害部位进行不定期抽查,每年底进行一次大检查。
2.根据检查情况,在年终考核的基础上,评选出学校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3.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出现责任事故的集体和个人,本年度不得参与学校评优评先。视情节对安全事故主要负责和当事人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教务主任 图书管理员
签名:吕安宁 签名:侯志鹏
2024 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