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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阳光中学校务公开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2025-01-22 12:30 来源:三门峡市阳光中学

进一步加强学校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单位的贯彻执行,健全和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发挥全校教职工主人翁精神,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特制定校务公开制度,如下:

一、校务公开的原则:

依法治校,民主公开;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周密健全,积极稳妥。

二、校务公开内容

1.学校的办学方向与发展目标和实施方案,近、远期发展规划。

2.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办学思想、重大改革方案、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质量。

3. 涉及教职工合法权益的有关改革意见、重要规章制度、奖罚条例等。

4.干部、党员述职报告和教代会、党员大会的民主评议结果、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

5.上级单位及学校的表彰奖励、批评、通报。

6.财务收支、预决算情况。

7.学校基本建设,校园环境改造,重大项目招、投标及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8.教职工工资晋升,职称评定,评优选好,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年度(学期)教育教学考核结果。

9.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师风建设。

10.教职工聘任(用)实施方案,聘任结果及津贴发放办法。

1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班队干部的评选推荐”。

12.学生的学杂费及其他收费项目标准的执行,为特困学生捐款,使用分配情况,书杂费减免情况,为社会募捐以及上缴情况。

13.教职工和社会群众、学生家长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以及其它需要公开的问题。

三、校务公开的主要途径

教职工会议、教代会、校务公告栏、学生大会、家长会等。

四、校务公开监督渠道

学校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专门开设邮箱及热线电话等渠道,安排及时受理对学校相关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反映与投诉,学校会依法依规追究违法违规人员责任。

邮箱:smxsygzx@163.com

电话:0398--2855501

五、校务公开的一般程序

1.校长按照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的指示,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经支委会讨论决定后,提出学校重大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实施方案;

2.校长广泛听取教代会、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3.校长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

4.校长根据实际情况在支委会会议、行政会议等不同层次的会议内,主持会议,并对学校重大问题进行集体讨论,最后由支委会决策。

(一)学校重大发展规划等情况公开的实施办法

1.学校的发展规划,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各项制度的修订方案,学校要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制订。方案形成后,学校要召开教代会,全体代表对规划或方案进行补充和完善,通过后正式实施;

2.学校的各项年度、学期计划,学校要通过校领导班子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讨论,达成共识,并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

3.主要领导的任期述职报告,要在全校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上汇报,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和评议;

4.学校的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要在年末全校教工大会上总结,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二)学校财务中各项收支情况公开的实施办法

1.年度经费预算时,领导班子应进行讨论,尽可能地合理安排各项经费预算;

2.每学期末学校应将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向教代会公布;

3.校长及有关负责部门应认真做好解释工作。

六、公开的时限

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原则上,常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工作随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