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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龙湖小学2025年秋季学期关于资助政策宣传

发布时间:2025-10-15 10:33 来源:政教处
一、建档立卡学生


1.经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需要证明资料:

(1)建档立卡申请表。

(2)建档立卡明白卡复印件(上面有孩子的名字有章)。

(3)扶贫办开具证明(电脑上显示贫困户信息页打印出来,并加盖扶贫办公章)。

(4)能够证明学生与监护人亲属关系的户口簿复印件。

(5)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学生本人社保卡复印件。

(7)“一补”申请表。

(8)学生本人社保卡近两天的缴费记录单(缴费一元,保证学生社保卡可以正常入账使用)。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经民政部门确认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需要证明材料:

(1)有低保证复印件(低保证的户主是监护人或者是爷爷奶奶,孩子必须和户主在同一个户口本上),需打印户口本复印件(户主和孩子一页复印在一张上);

(2)无低保证的家庭,需准备银行的明细账单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户主和孩子一页复印在一张上);

(3)“一补”申请表。

2.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一补”申请表。

3.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孤儿学生(街道办盖章的证明);“一补”申请表。

4.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认的烈士子女(烈士证、户口本的复印件);“一补”申请表。

5.经残联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残疾证及复印件);“一补”申请表。

6.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其他城镇贫困群众家庭学生;“一补”申请表。

7.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准备相关证明材料,10月22日前把准备的佐证材料交给班主任。

备注:

1.往年资助的学生还需再次提供上述所需材料。

2.符合条件的学生需提供学生本人社保卡近两天的缴费记录单,缴费一元,保证学生社保卡可以正常入账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