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崤函小学专业技术岗位晋级考核办法
三门峡市崤函小学专业技术岗位晋级考核办法
(试行)
根据三门峡市《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三办[2010]20号)文件精神,为增加学校专业技术岗位晋级工作透明度,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按劳取酬、优劳优酬分配原则,调动全体教师工作积极性,提高学校整体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办法。
一、必备条件
(一)管理岗位职员晋级聘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五级、六级、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在六级、七级、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任职满3年以上。
2. 管理岗位的等级确定需按照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二)专业技术岗位晋级聘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为一至七级7个等级,设副高级岗位五至七级3个等级。中级岗位设八至十级3个等级。初级岗位设十一至十三级3个等级。各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五、六、七级岗位原则上应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八、九、十级岗位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中小学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十一、十二级岗位原则上应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副高级岗位的五、六、七级岗位须在相应次一级的六、七、八级岗位上任职满3年以上,八、九、十级岗位须在次一级的九、十岗位上任职满3年以上。职称评审通过中小学高级(副高级)教师,在有空岗的前提下,可直接晋升高级七岗;职称评审通过中小学一级教师,在有空岗的前提下,可直接晋升中级十岗。
3.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达到相应教师岗位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聘任在教师岗位的兼职管理人员,承担并完成规定的管理和教育教学任务。
4.继续教育学时达到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5.达到学校制定的教育教学管理要求。
6.教学业绩突出,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科研任务。
7.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须合格。
二、考核细则
成立由校长、书记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中层正职、教研组长、年级组长、教师代表等人组成教师岗位内部晋升考评(领导)小组,对符合、达到以上条件的教师逐项考核打分,细则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学历(以最高学历证书原件为准):中专2分,专科3分,本科4分,硕士研究生5分。
2.任现职年限(依聘任证和计发工资年度为准):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年数每年2分。未超过半年的计1分(截至考核当月)。
3.教龄:按实际任教年数每年2分。未超过半年的计1分(截至考核当月)。
4.年龄:每年加0.2分;按照工资系统上录入的时间为准。未超过半年的计0.1分。
(二)出勤(近三学年。每学年10分共30分)
每学年全勤记10分。在考核时所处的完整学年内,旷课1天扣3分,旷课一节扣1分,事假每月超过2天以上每天扣0.5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三)业绩、管理
1.毕业班工作。近三学年来,担任毕业班语数英教学工作每学年2分。现任毕业班语数英教学工作另计2分。
2.学校管理工作(近三学年)。每学年校长书记15分,副校长13分。处室正职10分、副职7分、科员4分。备课组长、教研组长或年级组长3分。
3.班主任工作。近三年来担任班主任工作每学年计3分(每学期1.5分)。现任班主任另计3分。
4.业绩
(1)教学成绩。近三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质量考核成绩参与联考联评、“二率一平”综合考核超过联考平均线的,每学期加3分。
(2)优质课、教科研课题(省市教研室组织):国家级、省级、市级一二三等奖(结题)每节(每项)各计10、8、6;8、6、4;6、4、2分。同节课(课题)只计最高奖项分,不累计。
(3)辅导奖励只计由上级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获奖项目。获国家级、省级、市级一二三等奖各计8、6、4;6、4、2;4、2、1分。
5.绩效考核:同级别中近三年来绩效考核占分最高者为10分,其余教师按比例计算得分。
三、认定办法
符合、达到本方案第一条所有必备条件,按考核细则总分由高到低选取。若总分出现相同而又须进行选择时,则距退休年限最短的教师优先。
四、教师必须按岗位说明书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履职情况纳入考核。
五、对全校教师岗位内部晋升聘用结果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向上级呈报。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或有争议,由考核小组研究决定。本方案解释权在学校考核小组。
七、本办法自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