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先树优
三门峡市育才小学师德标兵评选办法
一、参评条件
1.教龄五年以上。
2.注重遵循教育教学规律, 能够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威信。
3.有良好的师德风范,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集体主义意识和大局观念,尊重同事、学生和家长,能够起到表率示范作用。
4.注重学习,能按规定完成年度及周期继续教育学时,校本研修成绩优异。
5.近三年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师德考评均为“优秀”。
6.积极参加学习强国平台学习,年度总积分在学校排名中处于领先位置。
7.积极参加文明创建,年度内参与洁城活动不少于9次,积极参与文明办组织的志愿者服务活动。
8.获得过此项荣誉的,5年内不再参评。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1、学习强国年度积分为本校排名后20名者。
2、学年度内累计3次不参与文明创建洁城行动者。(以文明办平时考核记录为准)
3、有体罚、变相体罚及参与有偿家教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者。(以教育局、学校接到的举报电话、信息,及查证结果为准)
4、年度内累计迟到4次、早退4次、(注:包含上班和开会),旷工或旷会1次者。(以办公室的平时查岗、考勤记录为准)
三、执行办法
1、由学校教职工结合评选办法进行自查,自查符合条件者到教科室进行申报。
2、学校委托由教科室负责,文明办和办公室配合按评价标准对参加申报的老师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通过的老师,学校提请校职工代表进行民主评议,按照职工代表的投票情况确定推荐参与教育系统师德标兵的人选并进行公示。
三门峡市育才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