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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阳光小学留样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5-12-10 11:27 来源:安全办

一、留样范围与要求

1.留样对象

每餐次所有供应的主副食(包括米饭、面食、菜品、汤品等)。  

特殊餐食(如清真餐、营养餐、过敏学生定制餐)需单独留样。  

2.留样量  

每份样品≥ 125克(或125毫升),需覆盖餐食的完整形态(如带汤汁的菜品需保留汤汁)。  

3.留样容器

使用专用密封容器(如食品级保鲜盒、留样盒),标明留样信息。容器需清洁消毒,避免交叉污染。

二、留样流程与规范

1.取样时间  

餐食分发前完成取样,由专人操作,取样使用专用工具。

2.标签信息

注明:餐次名称、菜品名称、留样时间、留样人、保存期限。  

3.保存条件

专用留样冰箱(温度 0-8℃)。  

留样冰箱需配备温度计并每日记录温度。  

4.保存时间

≥48小时,不得提前销毁。  

三、特殊情况处理

1.疑似食品安全事件  

发现学生呕吐、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时,立即封存当餐所有留样,并报告监管部门。  

2.留样异常

若留样期间发现变质、污染等问题,需记录原因并重新补留。

四、责任与监督

1.专人负责  

指定配餐公司理员和学校食品安全员负责留样,定期培训操作规范。  

2.记录台账  

建立《食品留样记录表》,记录留样时间、菜品、销毁时间、责任人等信息。  

3.双锁管理  

留样冰箱实行双人双锁管理,确保留样不被篡改或提前销毁。  

4.监管部门检查  

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的随机抽查,提供留样记录备查。  

五、销毁流程

1.到期处理

超过保存期的样品需高温灭菌或无害化处理,禁止流入其他用途。  

2.销毁记录

记录销毁时间、方式、责任人,保留相关影像或文字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