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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阳光小学领导试餐制度
一、制度目的
为确保学生配餐食品安全、营养均衡,提升供餐服务质量,落实校领导对配餐工作的监督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二、试餐人员
所有校领导按照值班安排表轮流试餐
三、试餐时间与流程
1. 试餐时间
每日学生用餐前20分钟,试餐后10分钟内完成反馈。
2. 试餐流程
(1)现场试餐:试餐人员按学生餐标准取餐,独立试吃全部餐品(主菜、副菜、主食、汤品等)。
(2)记录与反馈:填写《试餐记录表》,发现异常(如变质、异物等)立即叫停供餐,启动应急预案。
四、反馈与整改
试餐人员当日将问题反馈至食安办,食安办汇总后通知供餐方整改。
供餐方须在24小时内提交整改方案,食安办跟踪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