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 义务教育 > 三门峡市阳光小学 > 教师管理 > 文章详情

三门峡市阳光小学教育集团五原路校区 2023年教师招聘计划

发布时间:2023-08-25 18:05 来源:教务处

一、指导思想

为引进教育行业优秀人才,补充学校空岗,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2023年三门峡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等有关规定,三门峡市阳光小学教育集团五原路校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共招聘教师9名。具体情况如下:

二、领导小组

 长:李耀伟    

副组长:张丽丽  刘军山  

 员:曹娜娜  何玉清  段立业  张媛媛          刘丽涛

三、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招聘,接受社会各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四、招聘岗位

小学教师9名。

其中:语文4名、数学2名英语2名、体育1名

五、招聘方式

根据市教育局文件要求,本次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由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三门峡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六、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7.年龄要求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三年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者可放宽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8.加分资格条件、工作经历中有时间要求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13日;

9.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6.被依法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人员;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对于与目录中专业(学科)不一致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依据主修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综合判断。  

 2.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效力。

七、其他

本次招聘根据学校实际工作需要,补充空岗,严格按照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教育局相关规定进一步实施。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