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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实验小学教师餐厅燃气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08-27 08:07 来源:三门峡市实验小学


 三门峡市实验小学教师餐厅燃气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餐厅燃气使用和燃气设备的管理,防止发生爆炸和火灾事故,根据现行法规,特制定学校燃气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餐厅必须使用有稳定的、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使用的燃气器具的安装维修应当符合国家颁布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2.餐厅要加强对燃气设施和燃气使用的管理,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并将责任制落实到人。学校总务处人员为食堂燃气使用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燃气的日常安全检查。

  3.餐厅燃气使用人员必须懂得燃气性质、火灾危险性、防火措施及使用操作方法,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及消防应急预案,并经过培训合格;其他人员须熟悉消防基本知识。

  4.使用燃气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点燃气时要按火等气的原则,在打开总阀后先点火后开气。燃气灶等燃气设施在使用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现场,以防外溢物或风吹造成熄火漏气。下班前关闭总阀门,锁好门后方可离去。

 5.餐厅设置专门的消防安全员。职责是检查燃气使用安全,检查消防器材是否能正常使用,提醒员工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每餐下班前仔细检查燃气关闭情况并做好记录,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

 

6.餐厅工作人员对燃气灶具等设施要做好日常检查和维护,每天对烟罩、烟道进行清理,不定期开展燃气烟道等全方位清洗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将检查维护情况写入检查记录。

  7.在燃气设施周围及使用场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可燃杂物,严禁作为休息间、工作间、仓库使用,严禁吸烟和其他明火作业;禁止安装临时用电设备;禁止将电线缠绕在天然气管道上;禁止在管道上悬挂任何物品。

  8.餐厅及办公室定期对燃气使用情况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情况报公司主管部门,重大隐患报公司安全主管部门。

9.餐厅工作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泄露、爆炸、火灾等事故的,将视情况进行处罚。

    10.学校定期对餐厅工作人员进行燃气使用安全培训及消防安全培训。每年邀请燃气公司的工作人员对食堂燃气管道进行安全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障师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