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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实验幼儿园安全制度
三门峡市实验幼儿园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1、幼儿园保卫处负责监控室的管理工作,园长室有权对监控室进行检查监督。
2、监控人员负责做好安全治安及其它监控范围内的工作并作好当班的资料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
3、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否则,将按《幼儿园考评细则》进行处罚。
4、认真学习监控的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
5、保持监控室内卫生清洁、干燥,有关物品摆放整齐。
6、严禁非监控人员进入监控室, 除幼儿园规定使用监控人员外,不得向其他人员提供查看监控录像或调阅有关资料。
7、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监控录像资料;不得泄露幼儿园安全秘密。
8、发现网络使用异常情况及时向幼儿园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