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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教育局关于修订三门峡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有关工作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8 09:39 来源:三门峡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教体(教文)局,直属各学校,机关各科室:

根据工作需要,现对《三门峡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三门峡市教育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三门峡市教育局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制度》《三门峡市教育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进行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10月23日        

 

三门峡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国办发〔2016〕80号)、《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教育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7〕1085号)等文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工作机构

三门峡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三门峡市教育局办公室(政务服务科)。

办公地址:三门峡市崤山路中段31号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 30

夏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 00

联系电话∶0398-2816606

传真号码∶0398-2816606

通讯地址∶三门峡市崤山路中段31

邮政编码∶472000

电子邮箱∶smxsjyj@163.com

二、目录编排体系

三门峡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索引号、信息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生成日期、发布机构、详细信息。

1.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信息索引号由“地区及部门编号”“信息分类号”“信息生成年号”“信息顺序标号”四组代码构成。

2.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3.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三类。

4.公开时限。公开时限指信息公开的期限。分为常年公开、及时公开、限时公开。

三、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三门峡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包括市教育局层面的信息公开。市教育局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以下主要信息:

1.全市教育概况及各县、区教育概况

2.市教育局职能

3.市教育局领导信息

4.三门峡教育大事记

5.三门峡市教育年鉴

6.市教育局公示、公告

7.市教育局印发一般性公文

8.市教育局规范性文件

9.上级、本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政策解读

10.上级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11.市教育局年度部门预、决算

12.三门峡市教育收费和标准公开

13.三门峡市教育局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抽查情况、抽查结果

14.市直教育系统人事任免信息

15.上级和本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教育类应急预警

16.市教育局权责清单

17.教育局参与社会媒体的访谈内容发布

18.《三门峡教育信息》

19.依法应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三门峡市教育局门户网站(jyj.smx.gov.cn)。

2.三门峡市教育局官方微博(新浪微博:@三门峡市教育局)三门峡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三门峡教育”,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

 

 

 

 

 

 

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博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依申请公开

在线依申请公开地址:

http://jyj.smx.gov.cn/pageView/zhengfuxinxi.html?lmid=4870&rlmid=755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网上平台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1.网上提交。通过依申请公开平台在线提出申请,应按照页面提示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提交。

2.申请答复。本机关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收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加盖本单位公章)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3.收费标准。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

4.填写《申请表》时,应按规定填写真实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所需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包括能够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载体形式。

5.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6.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咨询、信访、非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7.本须知未尽事宜,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相关规定。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

 

 

 

 

 

 

 

 


三门峡市教育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内容标准

公开时限

公开形式

公开责任

单位

1

概况信息

全市教育概况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学生数量等基本情况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教育局网站

办公室

县(市、区)

教育概况

所辖各县、区教育概况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教育局网站

各县(市、区)教体局

2

机构职能

市教育局职能

市教育局法定职责、内设机构职责等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教育局网站

办公室

3

领导信息

市教育局

领导班子信息

市教育局领导班子个人简历、主管业务分工情况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教育局网站

人事科

4

大事记

大事记

年度教育工作大事记录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教育局网站

办公室

5

教育年鉴

教育年鉴

三门峡市教育年鉴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教育局网站

办公室

6

公示公告

公示公告

市教育局面向社会的公示、公告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教育局网站

各科室

7

文件通知

文件通知

市教育局应向社会公开的正式公文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教育局网站

办公室

8

规范性文件

规范性文件

市教育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教育局网站

办公室

9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本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政策解读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教育局网站

各科室

10

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

上级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教育局网站

办公室

11

财政信息

财政信息

市教育局年度部门预、决算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教育局网站

计财科

12

收费公开

收费公开

三门峡市教育收费和标准公开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教育局网站

计财科

13

“双随机、一公开”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三门峡市教育局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教育局网站

办公室

抽查情况

抽查情况、抽查结果;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教育局网站

项目涉及科室

14

人事任免

人事任免

市直教育系统人事任免信息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教育局网站

人事科

15

应急预警

应急预警

上级和本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教育类应急预警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教育局网站

办公室

16

权责清单

权责清单

市教育局权责清单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教育局网站

办公室

17

教育访谈

教育访谈

教育局参与社会媒体的访谈内容发布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教育局网站

涉及科室

18

《三门峡教育信息》

《三门峡教育信息》

全市教育会议情况、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工作中的先进作法等工作信息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教育局网站

秘书科

19

其它信息

其它信息

依法应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1个工作日内

教育局网站

各科室

 

 

 

 

 


 

三门峡市教育局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制度

 

一、三门峡市教育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受理申请服务。

二、公开政府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应当依照保密法律法规和制度进行保密审查,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通过依申请公开平台在线提出,在线依申请公开地址:http://jyj.smx.gov.cn/pageView/zhengfuxinxi.html?lmid=4870&rlmid=755,按照页面提示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提交。

四、本机关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收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市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并书面(加盖本单位公章)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五、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可以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六、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七、答复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纸质、电子版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通过自行领取、邮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三门峡市教育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一、市教育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公开前均应进行保密审查。

二、保密审查工作由三门峡市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组长或办公室主任审核。

三、拟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秘密及其密级规定的具体范围为依据。

四、依照国家保密范围和定密规定明确标识为“秘密”“机密”“绝密”和虽未标识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得予以公开。

五、市教育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由信息产生的部门或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是否公开的初步意见;

(二)由信息产生科室主管领导或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副组长提出是否公开的审查意见;

(三)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或其办公室主任审查、批准后方可公开。

六、市教育局同其他部门共同形成的信息拟公开时,应以文字形式征得其他部门同意后方可予以公开。

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为市教育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机构,应在接到信息审查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提出公开、免于公开、需报审等审查意见,并注明依据和理由。

八、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市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中因保密问题未公开相关信息存在质疑的,可向市教育局提出要求说明不予公开有关信息的依据和理由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