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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三门峡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教育文化服务中心,机关各事业科室,直属各学校: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6年度职称评定工作的安排和要求,现就全市教育系统2026年职称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申报推荐工作
申报推荐是职称工作的重要环节,各用人单位要制定职称推荐方案(推荐方案须经单位教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集体研究通过)并报主管部门人事科核准备案,切实做好职称申报推荐工作。
(一)申报推荐工作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导向原则;
3.坚持注重实际教育教学效果的原则;
4.坚持严格把关、分级负责的原则。
(二)规范申报推荐程序
用人单位制定并认真落实“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申报推荐制度,规范开展推荐工作。
1.成立职称推荐工作委员会或其他形式的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中一线教师应不少于二分之一;
2.严格落实职称政策、申报数额、推荐办法、申报人业绩条件、推荐结果“五公开”制度;
3.用人单位须对申报人参评资格、申报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申报人所有申报材料(含单位出具的各类证明材料)在本单位均应公开展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展示的材料、证件等一律不得在“职称申报系统”中上传,各县(市、区)和各用人单位要对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主要责任;
4.严格按照单位职称推荐办法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评、考核,客观公正地评价,经集体研究后,择优推荐人选并在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5.在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等推荐程序中采取具体措施,自觉接受监督。
(三)监督管理
按照省人社厅《河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对在申报、推荐工作中有关人员或单位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肃处理。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的人员,在受处分期或影响期内,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违反行业法律法规受到从业限制以及其他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的情形,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实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
我省实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
申报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评审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或者隐瞒,责任自负并愿接受处罚。”
用人单位承诺:“在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中,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推荐,保证推荐工作客观公正。推荐的人选为本单位职工,个人信息和申报评审材料经审核真实有效,申报推荐工作符合程序和要求。如有不实或者隐瞒,愿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罚。”
申报人不通过工作单位申报而是跨地区、跨单位申报职称,未按备案年度职称评审计划申报职称或者超评审计划申报职称,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程序要求推荐申报人员,申报材料有不实或者隐瞒,以及其他违反职称政策规定等情形,均属违反诚信承诺制。对上述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同时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建设档案库。
三、申报要求
(一)材料审核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纸质材料原件由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各用人单位审核后封存备查。
(二)网上申报时,要按照要求上传材料PDF扫描件;教案和听评课记录原始材料不用上传,由用人单位出具符合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并由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上传(注明具备评审条件的要素,例如:循环教学学段、听课节数等);电教融合课须提交U盘;其他业绩材料按照顺序整理规范,上传对应的扫描件。
(三)本年度职称评审所有业绩材料认可时间以用人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时间为准,参评业绩在材料上传完成后,不再接受补充;聘任年限计算截至当年12月31日;职称评审系统内填报信息截至时间另行通知。
(四)推荐报告、公示报告、职称评审工作推荐方案、申报人员汇总表(汇总表word电子版U盘报送)各一份,县(市、区)由教体局局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于9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人事科201室。
附件:1.2026年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申报人员汇总表
2.2026年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申报人员汇总表
3.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