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其他文件 >
文章详情
三门峡市教育局关于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安排的通知
三门峡市教育局
关于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教育文化服务中心,直属各学校:
为确保广大青少年学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文明愉快而有意义的假期,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寒假放假时间安排
义务教育学校寒假时间为2026年2月6日至3月4日,3月5日报到。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参照执行。普通高中学校寒假时间为2026年2月10日至3月3日,3月4日报到。
二、统筹做好放假前各项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本地中小学校统筹安排学期末教育教学工作,合理安排教学进度,确保按时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认真做好期末复习、教学质量监测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收尾工作,规范命题管理,合理控制难度,提高命题质量,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教学质量监测结果要以等级呈现,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在家长群传播。要提前谋划、主动作为,精心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确保各项教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要及时与当地新华书店联系,将师生所需要的教材、教辅等学习资料发放到位,确保课前书到。
三、科学合理指导假期生活
(一)合理布置假期作业。各学校要加强假期作业的数量、内容、形式统筹研究。按照年级统一、总量控制、个别调整的原则,针对学生实际和学习内容布置系统性、多样性的书面作业、实践性作业和探究性作业。小学低年级不布置书面寒假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布置的假期作业每天各科总量不超过平时作业数量要求,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要杜绝布置“大而全”“大而空”“大水漫灌”式的作业,杜绝布置机械重复作业,杜绝不分主次的全科作业。引导学生自主合理科学安排假期作业,不布置手抄报、手工制作等各类需要家长协助完成的假期作业。
(二)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办学行为要求,寒假期间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和统一自习;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与社会机构合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辅导班;不得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要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禁学校在职教师参与或变相参与有偿补课、开办课外辅导班或在校外培训机构授课。各学校开学两周内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各县区教育局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严厉打击违规培训行为。
(三)做好家校共育工作。教育和引导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加强体育锻炼,坚持户外活动,注意用眼卫生、文明绿色上网,注意膳食营养,养成卫生健康的生活习惯。督促家长指导孩子规范使用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预防沉迷网络,关注孩子心理健康。校领导、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利用假期做好家访,重点关注留守儿童、进城务工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学习、心理及生活情况。要注重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做好假期学生监管工作,开展家庭亲子阅读,支持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社区志愿服务等活动,坚持让孩子每天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让孩子度过一个愉快的寒假。
四、加强安全教育和提醒
针对寒假期间易发多发事故,在放假前要通过班队会、专题讲座、国旗下讲话等途径,对学生集中开展防滑冰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意外伤害、食品卫生安全、防触电、防煤气中毒、防流行传染病、防电信诈骗、防性侵、防欺凌等系列安全教育。放假期间,要通过微信群、短信等多种方式,定期发送典型事故案例,引导孩子严格遵守禁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防止因玩烟花爆竹等出现的伤害,切实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强化家长的责任感和监护意识。开学前后,要通过家校互动引导家长和学生做好情绪管理,鼓励家长加强亲子陪伴交流,积极构建亲密和谐的亲子关系,密切关注子女心理健康,及时察觉负面情绪和心理问题,引导孩子学会情绪疏导和情绪管理,帮助学生调节情绪,保持积极乐观向上的精神状态。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向社会公布本地中小学校假期集体补课、提前开学等违规现象举报电话,专门受理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举报。对于举报事项要认真记录,及时查证,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门峡市规范办学行为、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培训举报电话:0398-2816672(工作时间)、0398-2816611(其他时间)
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举报电话:0398-2816618(工作时间)、0398-2816611(其他时间)
2026年1月12日